中国已提出在”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将经济的能耗强度降低20%的目标,但该目标仅衡量单位GDP产值所消耗的燃料总量。
降低能耗目标对不同类型能源不加以区别,亦无助于控制非能源用途的温室气体排放。
每节省一克燃料即相应减少排放,若要进一步减少排放,尚需从使用化石燃料转向使用电力能源,例如核能或可再生能源。
如果一家工厂希望达到碳排放强度目标,既可以选择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也可以选择投资风力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碳目标亦激励仅从能耗角度看不甚可行的减排方式,例如煤矿使用的昂贵甲烷捕捉及燃烧系统,甲烷所导致的全球变暖效应,就远高于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