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晚间,ST南风(000737,SZ)收深交所问询函。之前,公司申请撤销自身其他风险警示。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就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资产结构及偿债能力等作出说明,自查并明确说明是否存在相关规则中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十三章规定,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等几类情形,上市公司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18年、2019年、2020年,ST南风净利润2.67亿元、-4857万元和9137.5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2.29亿元、-6535.50万元和-2488.34万元。即扣非后净利润连亏三年,根据上述规则,如ST南风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南风表示,虽然公司2018~2020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此外,ST南风在公告中还提到: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已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且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相关材料已报送中国证监会。
对此,北京市京大(上海)律师事务所幺博文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一系列的动作并不能直接发生积极作用,还得看最终是否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