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国家非化石能源消费战略目标
结合中国在《巴黎协定》中所做的承诺,我国制定了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为保障上述目标得以实现,从政策层面上,国家制定并推动了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制度(配额)及绿证交易制度的落地实施。
减轻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
电价补贴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尤其是风、光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得益于电价补贴政策的激励,中国的风电及光伏行业经历了十年的快速发展,风、光累计装机从2010年的4499万千瓦增长至2019年4.14亿千瓦,实现了8.2倍的增长,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重提升至 21%。
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支付,基金主要来源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即向全社会(扣除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用电)用电量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为满足可再生能源并网的补贴需求,国家能源局多次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度电征收0.2分提升至2016年每度电征收1.9分,沿用至今。但由于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增长过快,可再生能源基金依然入不敷出,无法满足此类能源大量并网带来的补贴需求。
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在2016年初现缺口“苗头”,截至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超过700亿元,且随着可再生能源并网容量的增加,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根据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十三五’期间90%以上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资金来源尚未落实,截至2019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已达3000亿元以上。
发电企业出售绿证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因此建立绿证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销售绿证对冲补贴拖欠的风险,缩短企业资金回款的周期,也有助于减轻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