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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储量(我国石油可采储量达36.19亿吨)

10月2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2020年,中国石油、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已达36.19亿吨、62665.78亿立方米。

《报告》显示,地质找矿不断取得突破,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常规油气勘探不断在塔里木盆地超深层、准噶尔盆地和四川盆地的新区、新层系取得新进展,非常规油气在松辽盆地和川东南实现了页岩油气的多项勘探突破。

非油气矿产勘查新发现矿产地96处,其中大型29处、中型36处、小型31处。新增资源量(推断)煤炭119.64亿吨、铁矿石0.99亿吨、锰矿石3172.15万吨、铜85.82万吨、铅锌138.87万吨、铝土矿3.74亿吨。

中国石油储量(我国石油可采储量达36.19亿吨)

矿业权管理方面,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实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积极推进“净矿”出让。2020年,新设探矿权、采矿权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占比分别达到73%和超过80%。执法监管方面,加强和改进矿产执法,从严查处无证勘查采矿、越界勘查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违反行为。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强化地质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矿业权出让登记信息公示公开,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矿业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突破20%,矿业产业集中度、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2020年以来,我国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支持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废弃露天矿山恢复治理,中央财政分两批共下达资金20亿元支持12个省(区)开展黄河流域、青藏高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着力解决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历史遗留矿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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