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碳交易 还在担心交易数据的真实性?MRV体系为碳交易保驾护航

还在担心交易数据的真实性?MRV体系为碳交易保驾护航

MRV体系支撑碳交易市场

MRV体系(Measurement、Reporting、Verification,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是构建碳交易市场的核心要素之一,是确保排放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手段。具体而言,监测和报告内容包括制定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活动并进行排放量的报告,核查是由第三方核查机构按照相关要求与规范对具体排放或者减排行动进行独立检查和判断。其中,第三方核查是报告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若缺少对排放数据进行独立检查和核实的过程,则无从判断企业报告的数据是否真实可信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同时,第三方核查的开展又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和改进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监测和报告过程,提高数据质量。

MRV体系建设对于碳交易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支撑与推动作用,目前国际上开展碳交易的相关国家和地区均建成了成熟的MRV体系。欧盟和美国加州碳交易市场均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了MRV的相关要求,规定企业每年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实际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欧盟对于第三方核查机构有严格的准入要求和工作规范,加州对于核查机构及核查人员的资质认定也有要求。

各试点积极推进体系建设

我国目前正积极采取措施以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试点地区和国家碳交易市场的MRV体系建设均取得了积极进展。

(1)试点地区
各试点地区均针对碳排放核算制定了指南,并且针对企业排放报告进行了第三方核查。各试点的核查机构管理和选定采取了不同的方式,核查分工方式也有所区别(详见表1)。

(2)国家层面
在国家发改委的组织下,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核算方法,支撑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国家发改委至今共发布了三批共24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同时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57号文”)公布的核查指南中包括了对核查工作流程、核查方式手段以及核查报告编制的要求,并提供了核查报告格式模板。在核查机构以及人员参考条件中,要求核查机构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相关业绩经验,核查人员应该具有开展核查必需的知识技能要求和经验,并针对内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从而确保核查机构的技术实力以及核查公正性。

监管制度仍待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MRV体系,但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家层面核查管理办法尚未出台
虽然国家发改委已下发57号文,但附件中列出的碳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只是通知文件,法律层级不高,各省在第三方核查机构实际筛选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导致相关机构及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核查数据质量不高,核查工作专业性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核查的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完善
核算报告指南以及核查指南均是第三方核查的重要依据性技术文件。然而,目前的核算指南存在不同行业间要求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不同行业指南中对于某些术语和定义的说法不统一,给企业和核查机构造成一定程度的困扰;不同行业指南中部分核算参数的缺省值不一致,导致了行业间排放量的偏差。此外,核算要求除核算指南外还包括57号文中公布的重点纳入企业的补充数据表,补充数据表与核算指南在核算边界以及核算方法上均有差异。由于缺乏对于具体情况的说明,导致企业及核查机构对内容的理解不一致,从而不能按照编制者的要求报告或者核查相关数据。核查指南方面,针对核心数据的核查要求不够具体,核查人员往往不能采用统一的方式方法完成核查,核查结果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核查人员的主观性影响。

除此之外,核算指南中没有针对监测计划的具体要求。监测活动是整个MRV工作的基础,虽然核算指南中明确要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但并没有关于监测计划的详细描述,因此企业对于监测计划应包含的内容并不了解,容易出现实际监测水平达不到报告要求的情况,此时核查机构只能采用变通处理,数据的可靠性会受到影响。

(3)针对核查机构的监管制度不健全
现阶段尚未出台核查机构的监管机制,MRV体系中没有对核查机构进行评估考核的环节。虽然部分地区会组织核查工作的复核或专家评审,但对于在核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构没有惩处机制,不能及时排除存在不良记录的核查机构。

MRV体系仍需精益求精

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根据实践经验不断改进行完善,MRV体系同样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1)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
结合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进展及历史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准入制度,确保地方发改委按照统一的标准筛选核查机构,保证核查数据质量。

(2)持续性完善核算指南以及核查指南
为解决行业间指南不一致相关问题,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11月19日批准发布了首批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以及发电、钢铁、民航等10个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11项国家标准。新标准有效地解决了核算指南一致性等问题,未来其他重点行业核算指南也会参考已发布的标准,转化为国标,逐渐推动碳排放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此外,需要依据历史核查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家组对补充数据表进行修订,增加对补充数据表的详细说明,细化填写规范,同时在核查指南中明确对于补充数据表的具体核查要求,以满足碳交易市场的数据要求。

监测计划对规范温室气体排放监测及报告工作至关重要,同时也确保核查工作有章可循。建议进一步明确监测计划的具体内容,比如核算边界、排放源的分类、核算方法、数据获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增加对监测计划的制定和核查的要求,使企业的监测、报告以及核查机构的核查工作更规范。

(3)加强对核查机构的监管
建立核查机构的监管以及奖惩制度,规范核查管理工作中各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对核查机构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考核,形成核查机构的准入和淘汰机制,保障核查机构技术水平,进而保证核查数据质量。重点考察核查机构是否严格依据核查技术标准开展核查工作,核查结论是否真实可信,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核查机构资格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良好的MRV体系为碳交易市场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而第三方核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手段。在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第三方核查相关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改进空间。未来需要根据实践经验进一步总结完善,继续提高排放数据的可信度,确保碳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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